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杭垓镇18个村及集镇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GK2017-093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或规格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万元) |
1 | 18个村及集镇长效保洁服务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合同签订后1年 | 324 |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拒绝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8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网络免费下载。(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发送至ajzfcg@163.com):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投标商报名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www.ajztb.com,位置:下载中心。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在上述质疑期满后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期满后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统一答复,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上午9∶30时整,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送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上午9∶30时整在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一、经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成功且登记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单位陈述原因,并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以下涉及保证金条款可忽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请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保证金账户(可用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入;投标单位凭汇款底单到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室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7楼):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森 联系电话:13857260567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1 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7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