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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14 15:52:33|作者:清洁吧


2017年12月14日 11: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1: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望花区抚顺银行总部大厦北 沈抚二号公路)
预算金额¥2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坤
项目联系电话024-83733912-82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鹏 024-5395001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坤024-83733912-82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HZB0488-2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坤

项目联系电话:024-83733912-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联系方式:魏鹏 024-53950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坤024-83733912-8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物业服务项目;

2、招标人: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内容:物业服务外包;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采取1+2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8、本项目合同段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对所投合同段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国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则 近3年内 是指 2014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4日 )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具备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望花区抚顺银行总部大厦北 沈抚二号公路)。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950016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联 系 人:魏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2

联系人:高坤

2017年12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国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4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望花区抚顺银行总部大厦北 沈抚二号公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