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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医院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采购项目

2017-12-15 14:45:41|作者:清洁吧

凤庆县人民医院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12-14

凤庆县人民医院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凤庆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凤庆县人民医院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ZC53092120170004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400000.00(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内容:后勤保洁及洗衣房服务

(七)交货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

(八)服务期:一年

(九)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备案

二、服务范围

主要对我院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120楼、内三科、进修房、保障房、太平间等医院所有内外环境按照行业要求保洁,绿化管护、被服洗涤。

备注:(一)中标方所有耗材自理,机械等维护保养费用自理。

(二)洗涤被服参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水、电费自 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具备两年以上医院保洁管理、机关单位保洁管理经验和相关资质、并能满足驻院管理,具有保洁服务经营权和经营能力,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服务保障体系。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此项目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试点项目(电子与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请投标人于2017年 12 月14 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12 月20日下午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二)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2017年 12月 14日至2017年12 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打印后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凤庆县凤平路南段)再进行现场受理及确认并获取纸质版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家政或保洁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

4、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8、网上报名成功截图(需显示公司名称及“已报名”字样)。

9、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详见招标公告),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8日 下午 15 时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1号开标厅(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且供应商须对投标文件(电子、纸质、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三)开标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 1月 8 日 下午 15 时(北京时间)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五)已交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六)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

(八)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家政或保洁资质证书原件。

(九)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十)网上已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7 日下午17:00 时以前。

(二)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分理处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忠涛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78313259 联系电话:18895847136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1凤庆县医院保洁服务采购公告.docx2017-12-14 10: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