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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招标公告

2017-12-16 11:41:40|作者:清洁吧

物业服务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600]ZY[GK]2017003-1

发布时间:2017-12-15

受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0]ZY[GK]2017003-1、物业服务管理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00]ZY[GK]2017003-1

2、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1-1物业管理服务否1(年)75000075000015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财库〔2011〕181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财库〔2014〕6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按照《财库〔2016〕125号》执行。其他政策:(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按照《财库〔2017〕141号》执行),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闽建房函[2010]83号、闽建审批[2011]723号及地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需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合法有效证件,依法到所在地工商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到漳州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15 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30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5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05 09:00,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

联系人姓名:蔡先生

联系电话:1360503696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418、420-421、423-426号

项目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6266805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