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5 16:12:08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采购项目通知书2017-194号的要求,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XTZ0092-201701-0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价:3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供应商应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
5、可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且无不诚信记录。(提供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应以独立谈判供应商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7年12月15至2017年12月21日10时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3)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的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0时;递交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1日10时;谈判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交谈判小组评定。
九、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年12月15日在《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iaoting.gov.cn) 、《宜昌市猇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ting.gov.cn/)、《湖北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韦星
联系电话:0717-6513960
采购代理: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欢欢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