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管理局S327绕城段绿化区除草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CGG201712009
一、招标条件: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城市管理局S327绕城段绿化区除草保洁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城市管理局S327绕城段绿化区除草保洁服务(G204-阜东北路,中分带绿化,全长约8公里、面积约1.3万平方;阜东北路-人民路,南北两侧绿化,全长约1.6公里、南北侧宽10米、面积约3.2万平方;幸福路路口-响坎河桥,南侧绿化,宽度18米、全长约1.9公里、面积约3.42万平方;响坎河桥-批发菜场叉路口,全长约600米,路南侧面积约1400平方,路北侧约1800平方;气象局路口-天达燃气,面积约4000平方;天达燃气-自来水公司,面积约900平方;自来水公司-倪建兵煤场,面积约1.83万平方)。具体绿化区除草保洁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二。
2.保洁期限:36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S327绕城段。
4.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执行。
5.预算金额:人民币43.97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或保洁或清洁或垃圾清扫收集相关。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 15 日8时30分--2017年12月 22 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0515-68112571 13770028617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七、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付款,全年分12次平均付款,每个月考核,月度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100%;月度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90%;月度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80%;月度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70%;月度考核总分50分及以上的付月度款的60%;月度考核总分5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月月度款不予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戴阳光 13141919988
代理机构:高权 0515-68112571 13770028617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
联系人:王峰 0515-84190191
地 点:滨海县行政中心1029室(府前路1号)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一:评标标准及方法
序号 | 分部内容 | 分项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部分 | 报价 | 60分 |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线形插入法计算)。 |
保洁除杂措施方案 | 10分 |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保洁除草措施方案的。评委根据所提供方案在8-10分之间酌情评分。 | ||
工器具配置 | 6分 | 1.配备便携式垃圾手拖车。2.垃圾夹、捡拾器、除草机。3.其他跟保洁除草相关的工器具。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情况在4-6分之间酌情评分。 | ||
二 | 技术部分(40分) | 服务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管理方案,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 12分 | 1.服务质量(结合第二部分绿化区除草保洁的考核要求描述)。2.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3.应急方案。4.针对本项目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暴风雨天气、节假日等)。评委在10-12分之间酌情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
保洁管理人员及员工配置 | 6分 | 1.管理人员及员工的配备。2.项目负责人的简历、业绩简介。3.员工录用标准。4.员工培训方案。 5.员工岗位职责、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6.员工仪容仪表、着装及标志。评委在4-6分之间酌情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业绩分 | 6分 |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30万元及以上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或保洁或清洁或垃圾清扫收集的服务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
附件二:绿化区除草保洁考核评分表
项目 | 扣分标准 | 扣分 | 主要存在问题 | |
绿化区卫生保洁标准 | 1 | 实行全天候24小时保洁和60分钟保洁法。确保无卫生死角,清洁明净。每项次扣1分 | ||
2 | 道路、广场无积水、无积尘;果皮,纸屑、烟头、断枝、落叶等白色垃圾不超过1个/50m2。每项次扣1分 | |||
3 | 草坪、花坛、林地内碎石、纸屑、断枝、弃物等不超过1个/100m2。每项次扣1分 | |||
4 | 随弃垃圾及时清扫,随时清运,日产日清。每项次扣2分 | |||
5 | 卫生保洁工作及人员受到新闻媒体、有关部门负面曝光,以及勒令整改、处罚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次扣5分 | |||
6 | 绿化区内树木无刻画,无张贴、搭挂等现象。每项次扣1分 | |||
7 | 雨、雪过后及时清理,道路、广场无积水、积雪。每项次扣2分 | |||
8 | 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运。每项次扣1分 | |||
9 | 日产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每项次扣1分 | |||
10 | 树木钻心虫防治(药物由投标方提供)。每项次扣1分 | |||
11 | 抗旱浇水,二个星期无降雨,便开始抗旱浇水(三天内完成一遍浇水)。每项次扣3分 | |||
12 | 第一时间上报各类设施损毁情况,破坏绿化的人和事。每项次扣3分 | |||
13 | 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服从领导指挥。每项次扣1分 | |||
设施卫生管理标准 | 1 | 始终保持完整无损、窗明几净,清洁卫生,无刻画、张贴、搭挂等现象。每项次扣1分 | ||
2 | 各类标识牌完好,清洁卫生,无张贴刻画,无蜘蛛网,每日擦拭。每项次扣1分 | |||
3 | 护栏、坐凳、栈道、健身器材、平台完好,清洁卫生,无张贴刻画,无蜘蛛网,每日擦拭。每项次扣1分 | |||
4 | 垃圾筒完好,使用得当、无歪斜、无垃圾外溢等,无蜘蛛网,每日擦拭。每项次扣1分 | |||
5 | 亭、花架等园林设施,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蜘蛛网、无张贴刻画,每日擦拭。每项次扣1分 | |||
6 | 景观灯保持完好,清洁卫生,无张贴刻画,无蜘蛛网。每项次扣1分 | |||
除杂标准 | 1 | 草坪高度不超过20cm,超过时须及时用除草机割除。割除后草坪高度不超过6cm。每项次扣1分 | ||
2 | 绿地内,每半月清除杂草一遍,确保绿地内基本无杂草,杂草率不超过10%。每项次扣1分 | |||
3 | 树木无明显枯枝败叶,无明显下垂枝、枯枝、断残枝,树干无藤蔓缠绕,无张贴拉挂,无杂物悬挂。每项次扣1分 | |||
4 | 死树清理及时,不留根桩,及时绿地平整恢复。每项次扣1分 | |||
5 | 绿地内无果皮、纸屑、烟头、断枝、落叶堆、枯草堆。每项次扣1分 | |||
6 | 落叶每天清扫两遍,并及时收集、清运。每项次扣1分 | |||
7 | 草坪修剪过后及时清理、无修剪碎草。每项次扣1分 | |||
8 | 所有树木修剪残留物,当日及时清理、清运、无滞留。每项次扣1分 | |||
9 | 绿化区内无各类垃圾、死树枯枝、杂草堆、落叶堆、各类废弃物。每项次扣1分 | |||
10 | 河坡杂草、藤蔓定期清理。按甲方要求定期清理河面柴、蒲等水生植物,每年不低于2次。每项次扣1分 | |||
11 | 定期清理水面浮萍、水花生,每年不少于10次。每项次扣2分 |
备注:考核每周不少于3次,每月不低于12次。考核单位为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滨海县城管局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