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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6 20:34:49|作者:清洁吧

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对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各种保险义务、薪资报酬、劳务纠纷等一切费用整体打包的方式。

(二)保洁范围: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所属物业:门诊综合楼(金华楼)、医技楼(序安楼)、铁皮简易房及院内公共区域等所属物业的保洁服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具体要求详见《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保洁服务方案》

三、本项目年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核对)。

2、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公告时间和方案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 26日,每天上午8:00~11:00(北京时间),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办公室(序安楼二楼203)领取项目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一)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提交。

(二)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

(三)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在开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除中标人之外的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时返还。

八、开标地点和开标要求: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党员活动室(序安楼二楼209)。满足三家及以上投标人方可开标,采取密封报价,现场拆封报价,以最低投标价中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有关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投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 中国 南安 网站及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本次招标解释权及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安市省新镇

联 系 人: 郑世清

联系电话:0595-86258120


南安市省新镇卫生院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