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15 |
采购项目编号:HBAT02231712571-CG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任县城管局 采购人地址 :任县新兴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耿明 0319-75297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亮0311-85110581 采购预算金额:435033.15 采购用途 : 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任县城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的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说明: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须提供,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③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2306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按文件制作成本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2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任县邢州湖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HBAT02231712571-CG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