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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8 10:46:22|作者:清洁吧
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HZB2017-1211
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GHZB2017-1211

三、项目预算:包一:570000元;包二:6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为沁水县综合展示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包一:保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保洁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三年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包一:提供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六、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包一《保安服务许可证》所需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投标人、法人代表、经办人,自公告之日起)

4、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供应商最后一次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经办人社保明细)、投标截止日前一季度任意一月投标人纳税凭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2 月 18 日至2017年 12 月 22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2:30 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1 月 0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1 月 09日下午 15:00 时

    2、开标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沁水县新建西街511号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82356330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卫女士

    电 话:0356-7090001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