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7056-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18日 10:4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18日 10: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四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11-091-0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50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需求: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大院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及);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3.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8日 至 2017年12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颜伟锋 | 联系电话:0754-8898873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
联系人:黄世鹏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传真:0754-88179795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10楼 |
联系人:曹思豫 | 联系电话:0754-88988931 |
传真:0754-88988939 | 邮编:515037 |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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