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镇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
撮镇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撮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撮镇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FDFZ0511 2、项目名称:撮镇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 3、项目地点:肥东县 4、项目单位:撮镇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撮镇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29.5万元/年 8、最高限价:29.5万元/年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外地企业须在中标后在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06日上午08:00至2017年12月14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09:00 2、开标地点: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2楼2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撮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撮镇路与老合马路交口 联系人:洪林 电话:0551-67361205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62520515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3、投标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肥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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