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民防疏散基地物业服务经批准同意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情况: 最高限价8.8万元 2、工程地点: 宿城区树人学校北 3、工程规模: 一栋1200平方米建筑、配套用房及周围约10亩土地。 4、内容及要求:提供24小时安保(3人)、保洁(1人);兼职消防人员、水电工、强电工、发电机操作员、地源热泵操作员,绿化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服务。兼职工种必须满足10分钟内应急响应。 中标公司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一个月)无法通过招标方考核验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通告招标中心和信用办。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6、服务时限13个月(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3月9日)。 友情提醒:物业公司投标时专业工种(消防、水电、发电机、地源热泵)必须提供操作流程、规范、保养等服务清单便于民防局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物业公司专业人员操作不规范、保养不到位造成民防局损失的,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民防局在考核过程中因物业公司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对专业设备(消防、水电、发电机、地源热泵)提供规范操作和要求,民防局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二、本次招标内容为:民防疏散基地物业服务。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应提交以下材料以供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其法人授权委托书。 2、物业服务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开标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而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的视同未到场。 四、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提供本月内信用报告)。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17点(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至民防大楼9楼907房间或将下列表格填报发送至电子邮件:109469195@qq.com。 六、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民防局 地址:宿城区太湖路181号民防大楼 联系人:张罕明 电话:84338022;18951459666。 公司名称物业资质备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级资质公司目前服务单位 201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