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JYP-2016053
南京永平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 新天地公园物业维修项目 招标事宜。现欢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天地公园物业维修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以北、城东路以东、宁杭高速公路以西、宏运大道以南
3、工程类型:改造修缮
4、维修服务合同期:两年
5、招标范围说明:新天地公园物业维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广场、公园道路(包括园路)、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书面维修通知单(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本公告发布期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至招标代理处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3、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12 月 6日到 2016年12 月13 日 为止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5216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