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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2017-12-19 17:00:26|作者:清洁吧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CHFZ068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巢湖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项目”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有关提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37页技术评标分中第2点:

2、奖项和荣誉(6分)

所管物业项目获得县级(含县级市)荣誉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得3分。

注: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以得分高的计算。投标文件中须附获奖证书以及所获奖项目物业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0-6分

现修改为:

2、奖项和荣誉(6分)

所管物业项目获得县级(含县级市)荣誉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得3分。

注: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以得分高的计算。投标文件中须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奖项或荣誉)以及所获奖项目物业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0-6分

 

 

2、问:招标文件第38页,“项目经理:(1)具有人社部及住建部共同签章颁发的物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均为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及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共同签章颁发,人社部及住建部共同签章颁发的为物业管理师证书”,请明确本评分项是需要物业管理师证书还是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

答:原招标文件第38页:

5、项目经理:

(1)具有人社部及住建部共同签章颁发的物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管理业绩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学校物业管理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总分10分。

注:证书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0~12分

 


现修改为:

5、项目经理:

(1)具有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及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共同签章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具有人社部及住建部共同签章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管理业绩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学校物业管理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总分10分。

注:证书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0~12分

 

 

巢湖市第四中学

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