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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7-12-20 10:29:26|作者:清洁吧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CCGZC-2017-306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ZC-2017-306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标准1物业管理服务1项790000790000二年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合格

2、采购需求: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物业(含保洁、保安)服务内容;

6、拟派物业经理必须具备3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拟派保洁员、保安员需持职业健康证;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保洁、保安)服务内容;(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

5、拟派物业经理3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报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谈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二楼会议室(一)

八、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前进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55211

采购代理: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号:696681043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