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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4

2017-12-20 15:47:52|作者:清洁吧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4

发布时间:2017-12-19

项目编号:DZC20171814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4

DZC20171814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71814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

1、关于招标文件中打分项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5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1000万元,得3分;3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500万元,得2分;100万元≤合同金额总计<300万元,得1分。”的质疑: 本次物业管理规模为90万元,而甲方要求提供1000万的业绩合同,完全超过采购规模,此项完全没有必要且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加,请甲方降低业绩金额。

2、关于打分项中“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服务的38人缴纳近6个月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要求必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的质疑: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没有正式接管该项目之前,只能做到招聘、面试人员,为该项目储备人员,在没有正式入场前不可能为员工缴纳保险。请甲方修改本项要求。

采购单位答复:

1、合同金额的要求为打分项,不是必要条款,且层次分明,没有限制任何企业参与竞争。此项不作更改。

2、此条款中“拟”解释为打算,意在证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是否依法依规聘用员工。没有指定必须是本项目储备人员。此项不作更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