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管养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92-166CYDC2076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管养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下:
(1) 服务内容: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两年。
(3) 实施地点: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内(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投标人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清洁服务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保障能力,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即:道路清扫车及保洁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7日9:00至2016年12月13日17:00 (上班时间内);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标书发售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证书》、道路清扫车的租赁合同(如租赁的)或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提供保洁工具的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或转账(账户:44001651401053004501;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项(售后不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9日9时00分-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礐石大桥
采购人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4-87491998
传 真:0754-8749199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 系 人:郑工、林工
电 话:0754-83652965、83652961
传 真:0754-88781987
招标人: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