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北车站拟对2018年机关、作业岗点及站区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线下公开招标,经过11月5日、11月13日二次公告,报名参与投标人不足三家,经车站招投标小组会议商定,此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谈判)方式。
一、项目名称:兰州北车站作业岗点及站区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LZBZ20171205-1
三、项目内容:
将兰州北车站作业岗点及站区垃圾清扫并运送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场进行处理。
1.每日对车站机关楼内楼道、卫生间等处所卫生清扫2次(中午13点清扫1次、下午17点后清扫一次);
2.每日对车站机关及东区车间院落、道路卫生清扫1次;
3.每日对车站 畅园 内园路卫生清扫1次;
4.在机关院落及作业岗点(共15处)配备可移动式垃圾箱34个,每周一、三、五负责将各作业岗点垃圾箱内垃圾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场进行处理;
5.每月对站区列车投放垃圾清运不少于2次(必须在车站有关人员的引导下进行)。
注:遇车站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需对机关院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时,接车站通知后必须及时派清扫人员清扫,且不产生额外费用。
2.服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件的服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服务公司应具有服务许可证(经工商部门注册的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法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证明(无被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或被开除公职、军籍等)。
4.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具有从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公共场所常态服务的业绩及经验。
7.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
8.具有运送垃圾的车辆及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员。
六、投标方应提供资质内容(标书)
1. 投标保证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银行开户许可证;
6.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
7. 报价(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自行携带);
8.许可证书(生产、服务、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
9.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履约承诺书;
11.报价单;
注:1.标书一正三付,胶印成册后密封加盖公章于开标时提交招标方作为招标资料留存,过期作废;
2.其中报价单与标书分开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其它资料及说明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公示时间为 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
3.本次招(议)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在兰州北车站机关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931-4970185 18009315012
纪检监察:郭蕴生办公电话:0931-4970392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448号
兰州北车站招标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