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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7-12-21 13:49:55|作者:清洁吧
如东县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如东县环保局按规定对如东县环保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如东县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如东县环保局。

3.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要说明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8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采购项目的实际现场管理负责人,应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开标时必须到达开标现场。

(4)投标单位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且无不良记录。

(5)首次在本县申请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物业管理科办理备案手续且建立诚信档案。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五、投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窗口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仲 工,电话:0513-81958009。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踏勘现场

1.投标人事前进行实地考察,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因本项目涉及到消防维保等服务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预约前往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项目实际实施位置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完毕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勘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现场勘察回执单(见附件八)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供应商一份。投标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签字确认的现场考察回执单原件盖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未按要求提供回执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

现场考察时间(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现场考察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0513-81965911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1月2日下午2:00--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环保局

采购人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0513-81965911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仲工 联系电话:0513-81958009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十一、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行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

账 号:3205016473360999669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十二、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按要求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2871481096@qq.com),并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如东县环保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