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委办公物业管理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委办公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物业公司资质
物业公司要求具有相关经验,物业资质等级二级以上。
二、服务项目及标准
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维修维护服务、监控服务、会议服务。
(一)保洁服务
1.清扫保洁范围
会议接待(配合有关部门布置会场,摆放桌椅等)、1―17楼保洁、走廊地面、玻璃、门窗、卫生间、洗漱间、会议室、健身房、男女洗浴室、个别楼层办公室、灯具、电梯4部、步行梯6部。
2.保洁标准
1)地面干净无杂物,大理石地面有光泽,地毯洁净无污渍,地面无纸屑、烟头、积水。
2)天花板、天棚距1米处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公共区域玻璃门窗(含各楼层办公室每年清洁两回)无污迹。
3)门、窗、扶手、灯具、风口、消防栓等公用设施用纸巾擦拭无灰尘、污迹。
4)墙面无灰尘、蜘蛛网、污迹,墙群、地角线无污迹。
5)灯具目视无灰尘、灯罩内无蚊蝇。
6)办公室干净、整齐、有序。
7)卫生间无异味、臭味。
8)便器内无污垢、黄渍、烟头。
9)地面无纸屑、污渍、烟头、果皮、积水。
10)目视墙壁干净。
11)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
12)灯具目视无灰尘、灯罩内无蚊蝇。
13)洗面盆、台面无污迹,无水迹。
14)保洁用具摆放整洁有序。
(二)保安服务
1、保安服务内容
负责消防监控、智能监控、正门登记、接待办事人员、接待来访人员、地下停车场值班、调控、消防安全、保卫整体楼群巡视、巡查、处理应急事件等。
2、保安服务标准
1)负责办公大楼及院内的治安秩序维护,对进出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查问、登记,与需要访问科室或人电话联系,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
2)负责机关大门门前秩序维护,保证门前道路畅通。
3)负责机关信件、电报、报刊、快递等接收工作,要及时准确,并保证不丢失、不泄密、不错乱,并做好整理与分发工作。
4)对上访人员要礼貌接待,进行详情询问,维持现场秩序,安抚上访人员情绪,及时汇报信访部门。
5)夜班值班人员定时对办公大楼巡视、检查安全隐患。
6)对突发问题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解决。
7)负责办公楼院内车辆有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礼貌劝解,达到停放标准。
(三)维修维护
1.服务内容
负责全楼的门、窗、水、电(包括地下室的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的维修维护、变压器、空调、电梯照明、地灯、灯具更换、地热,对大楼所有管线巡视,楼内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2.维修维护服务标准
1)坚守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制定近期勘察计划、巡查工作计划、修缮管理计划等。
3)每日一次对维护范围进行巡视。
4)每周一次对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呈报检查结果。
5)每月一次对大楼内水、电、设备整体检查。
6)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保质进行修护。
7)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提出处理措施并及时处理。
三、人员配置
岗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
物业经理 | 1 | |
保洁员 | 11 | |
高级会议服务员 | 3 | |
保安员 | 10 | 具有提供保安证,否则废标处理 |
电工 | 2 | 具有电工高压证,否则废标处理 |
日常维修 | 3 |
四、其他要求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并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挂牌上岗。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管理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刁难、阻碍甲方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类似事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对甲方的监督,如有异议,乙方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述。
3.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协议而提供管理工作必须的人力、设备及充足的材料,使各项功能处于良好的状态。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迎接各种检查和达标需做的工作。
5.因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管理工作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接受处罚。
6.乙方服务所需的工具、材料、服装等乙方自行承担。
五、约束事项
(一)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某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时,甲方有权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乙方仍不改或故意刁难甲方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扣罚当月应付金额的5%-10%。整改合格后,扣罚款项年底一并支付
(二)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任何人身安全问题。
六、合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1年,若无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双方协议后,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按项目总金额的平均额度支付。
预算:8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设立的关于“建委办公物业费”项目,于2016年8月11日取得市财政局采购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建委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此项目名称为: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委物业管理服务
此项目编号为:BXSZG2016081300
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交易中心于2016年10月 8 日进行公开招标,但结果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不符合招标要求; 2016年10月 27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投标供应商再次为一家交纳保证金,仍不符合招标要求。经询问两次供应商均为:本溪市家兴物业有限公司。
参照本财发【2015】77号文件,依据暂行办法的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特申请表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本溪市家兴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合心街1栋2单元1号
四、属于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的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采购项目。
五、专家综合论证意见:
招标文件无限制性条款,且公告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程序合理,未有质疑问题处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为5人:
郑 昕 本溪市建行 高工
白喜文 本溪银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工
陆莉革 本溪市溪源监理有限公司 高工
都维娜 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高工
程秀杰 本溪华丰招标公司 高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栋
联系人: 郑存玉 电话:024-44521064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督处
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人:袁绍鹏 电话:024-42836625
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6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