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7-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诸暨市财政局委托,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确定2018-2019年度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按诸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精神执行。 服务范围:清卫保洁、消控管理、房屋日常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等)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物业管理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 ;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9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2、自2017年11月11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适用本项目。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1月11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机构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575-87113458,87113461(带传真) 联系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510室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87221107(带传真)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北602室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
附件:2017121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