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BJHLHN-2017-483
2.2 招标范围:医院保洁(包括医疗废物收集、夏季灭蝇喷药等)、医院电梯运行服务、检验科标本收集服务。
2.3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物业管理、保洁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服务二级甲等医院两家以上且同时具备五年以上有医院保洁经验业绩;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3.2 2014年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投标人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3.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6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日之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 21日至2017年 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业绩证明材料、电梯司机的安全技术培训证书及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信誉良好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无行贿查询告知函、信用查询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7;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不支持邮寄请现场购买。
5.2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7。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7;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南顺城街136号
联 系 人:韩科长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7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