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2017年新建公厕、保洁员道班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新建公厕、保洁员道班房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华造字(2017)招第160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纬三十一街75中北侧
联系方式:029-862843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01室
联系方式:029-87638990或13772006379
五、采购内容和预算:
第一标段:新建固定公厕5座 预算:¥2810065.28元(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零陆拾伍元贰角捌分);
第二标段:新建活动公厕25座、更新活动公厕4座 预算:¥8476957.52元(人民币捌佰肆拾柒万陆仟玖佰伍拾柒元伍角贰分);
第三标段:新建保洁员道班房18座 预算:¥2246626.08元(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陆仟陆佰贰拾陆元零捌分)。
项目用途:公厕、道班房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9:00-12:00,13:3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0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0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772006379或029-87638990
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
帐 号:3700020519024533483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