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内沟河水体保洁及生态浮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内沟河水体保洁及生态浮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H(2016)CG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项目联系电话: 158809433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方式:施先生 0595-85600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高 1588094338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内沟河水体保洁及生态浮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对晋江市内沟河水体保洁及生态浮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物技术及水污染治理经营范围及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5.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4投标供应商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以后的资产负债表)、提供相关机构出据的近6个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近6个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处罚期限已满除外); 5.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二楼) E-mail:1877976289@qq.com 电 话:15880943386 联系人:小 高
开户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帐 号:4208 6898 5451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物技术及水污染治理经营范围及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5.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4投标供应商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以后的资产负债表)、提供相关机构出据的近6个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近6个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处罚期限已满除外);5.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8日 09:15 至 2016年12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