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银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调度大楼 物业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1220_100293353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泰顺县银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泰顺供电公司调度大楼物业劳务分包(招标编号: PHFW171220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泰顺县银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定企业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包:详见《需求一览表》。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 20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408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3501500018010060808
备 注:PHFW1712208-xxx标书费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账户汇款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发送至390781800@qq.com(邮件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及企业税务登记号)若未在标书购买时间内将上述所需信息发送至规定邮箱,将视为标书未购买成功。
5.2 未在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01 月 10 日08:00—09:3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 月 10日09:30时,地点为 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10号楼2楼会议室(近东屿驾校) 。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 01 月 10 日09:30时投标现场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对开标价格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开。
7 其他注意事项
编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等内容请以本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
邮 编:325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0577-51099258
邮 箱:390781800@qq.com
泰顺县银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