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平阳县万全镇政府大院物业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价。
一、招标编号:PXCG17122201
二、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平阳县万全镇政府大院物业服务 ,人员配置至少 11名;50万元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布: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均可报名)
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投标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公司简介;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4 日 下午14:30
六、磋商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七、磋商时间:2018年 1 月 4 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八、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交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鳌江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000173270170
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2018年 1 月 3 日下午16:30前到账户,且汇入保证金时需注明“平阳县万全镇政府大院物业服务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5893730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联 系 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18875820099
联系传真:0577-63682718
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日期 | 2017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公章) |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
序号 | 报名资料 | 是否提交 | 备注 | |
1 |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 |||
2 |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注册资金:万元 法人代表: | ||
3 | 税务登记证 | |||
4 | 投标人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类似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 投标人简介 | |||
7 | 服务网点介绍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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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44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