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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36号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YHJZB2018-122201-ZC
(3)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伍拾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元整(¥507,911.00元)。
2.3服务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2.4服务期限:壹年(2018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谈判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龙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辽源市仙城大街
邮编:136200
联系人:蔡玮
电话:13943770076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