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机关大院卫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晋江市民政局现就局机关大院卫生保洁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江市民政局机关大院卫生保洁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服务 时间 | 总预算 | 备注 |
晋江市民政局机关大院卫生保洁项目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0 万元 | 保洁范围:晋江市民政局机关大院所在办公区、生活区域内日常卫生保洁服务及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 |
注:1.供应商选派的保洁人员须经采购方同意,应由采购方安排,年龄60周岁以下,经过专业培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诚实正派、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采购方提供保洁人员的资料。供应商应指派一名保洁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协调为采购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保洁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2. 供应商负责提供专项保洁以外的日常保洁用品。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家政、家务服务清扫保洁业务或经营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近3年从事过机关事业单位保洁工作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市民政局三楼315办公室
2.提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交的投标材料包括:
(1)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一份,并带原件进行核对;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带原件进行核对;
(3)投标报价单。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材料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地点及评审程序
(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市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3)由民政局、支前办、殡管所后勤工作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
4、市民政局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民政局
联系人:吴志坚
联系电话:059585689394
晋江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