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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7- 248--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市场所物业管理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市场所物业管理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场所物业管理费
2、招标编号:SHXM-18-20171212-13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2017-006)
3、预算编号:18-17-z914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场所物业保洁服务:保洁人数不少于21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奉贤区各市场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5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21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21 09:30:00至2018-01-11 0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1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可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进行发布,投标人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505室 |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三楼采购中心 | |
邮编:201499 | 邮编:201499 | |
联系人:陈磊 | 联系人:张旭 | |
电话:02137563101 | 电话:02137563191 | |
传真:02137563101 | 传真:021-37563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