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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2-23 11:10:21|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委托,就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HCZBWZ1720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018年度物业管理(本次采购预算31.5万元,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318室;

3、采购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 上午:09:30

六、磋商地点: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会议室

七、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月5日 上午:09:30

八、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账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账号:33350300001800013621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温州车站大道支行

九、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43397725@qq.com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本次报名所提交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磋商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磋商时提交资料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联系人: 杨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 13967777378 0577-88875876

邮箱:43397725@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7-88588525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 日


附件信息: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446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