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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和中央配送)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公示

2017-12-23 11:50:29|作者:清洁吧

关于眉山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和中央配送)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7-12-22 17:10


关于眉山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和中央配送)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眉山市人民医院二年的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和中央配送),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眉山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预算:1200万元/两年。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细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眉山市人民医院。

论证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人:眉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余磊

联系电话:028-38718925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