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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XCZC20171178-3J-HCLB2017446(重)】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23 14:34:44|作者:清洁吧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XCZC20171178-3J-HCLB2017446(重)】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XCZC20171178-3J-HCLB2017446(重)】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C20171178-3J-HCLB2017446(重)

三、采购项目的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服务公司负责忻城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包括:安全保卫、保洁和设备维护等服务。

2.服务内容:●秩序维护和巡逻。●保洁服务。●设施设备及房间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会务服务。●绿化服务。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28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若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1月3日上午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10时00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3日上午10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转账底单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 覃远谋,13788778069;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0772-4280780;

3. 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