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川汇区临时过渡安置区银珠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2-23 18:44:59|作者:清洁吧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川汇区创建河南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川汇区临时过渡安置区银珠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川汇区临时过渡安置区银珠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川采购[2017]332号

采购项目说明:

2.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川汇区临时过渡区);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2.3 项目预算:20.16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为:

一标段:银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度任意一个整月的谈判响应人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内容。

3.3 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须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7年12 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周口国贸2313室;

4.2 供应商报名时,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3.1~3.4项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 月21日至2017年12 月25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周口国贸2313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川汇区创建河南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4-8568758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女士

电 话:0394-8697798

2017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