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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09 14:32:25|作者:清洁吧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德清县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1.项目名称: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编号:DQZFCG-2016-JC124.项目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万)  采购单位一保安服务1年18.5德清县国家税务局二保洁服务1年16.5德清县国家税务局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B.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C.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2月0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若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2楼)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后现场免费领取。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填写磋商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2) 磋商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3) 磋商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4) 磋商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竞标处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B.磋商响应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C.磋商响应方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16年12月13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中心一次性提出,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中心将不予受理、答复。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不进行集中踏勘。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6日,09:00~09:30(北京时间);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09:30止(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16年12月16日,09:30正(北京时间);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2楼)二楼磋商室E229;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七、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2.磋商保证金金额:标项一、人民币1600元;标项二、人民币1800元(应备注本项目编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竞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15日下午15时前到达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3.形    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4.单位名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6.银行帐号:9558851205000174279。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德清县国家税务局;联系人:时先生;电话:0572-8278721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2楼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凌先生  徐先生集中采购机构电话:0572-8061059;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572-80610593.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2-807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