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林州市姚村镇镇区环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姚村镇镇区环卫保洁项目 2.2采购编号:LZYCG2016-137 2.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服务期招标控制价林州市姚村镇镇区环卫保洁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810000.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在林州市设有办事机构并提供办事机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或房产证明; 3.4投标人须为2016年9月30日前注册的环卫保洁公司且经营范围包括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项目经理须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经理上岗证;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西段)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或房产证明、项目经理注册物业管理师、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二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7.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八、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13833841 地 址:林州市姚村镇
招标代理: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2-6170733 15237277733 地 址:林州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