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江河明城段保洁工程招标公告
2016-12-09 15:43:19|作者:清洁吧
1.招标条件 沧江河明城段(2016度)保洁工程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项目资金来自镇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沧江河明城段(2016度)保洁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99900.00元。 2.3 计划工期:365个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主要为对该段河面进行为期一年的保洁工作,对河面上的水葫芦及杂物及时进行清理,清理河道为沧江河陶筑电排站至更合分界线,全长14062.5米(需配备保洁船进行清理),具体范围详见图纸或业主要求;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97902.00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服务总承包。2.6 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 其他要求:必须购买个人意外险。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意外险购买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代表人手指模,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5.2 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9 日至2016年 12 月 1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6371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0.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合计0.1万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会议室)。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必须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并加盖代表人手指模。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其他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0757- 8883134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广华巷23-10号铺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666551904 传 真:0757-88883513 电子邮件:84222459@QQ.COM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2016年 12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