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竞价公告

2017-12-23 21:55:51|作者:清洁吧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预算金额(元)

    1035328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

    隗主任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5010275155

    竞价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

    竞价时间

    2017年12月28日18:00(星期四)

    备注信息

    1.本次竞价拟选定1家供应商。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请下载附件中的回执,按要求填写后于2017年 12月27日10时之前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作为报名确认,电话:15010275155(以采购单位实际收到的报名回执为准)凭证,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3.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于2017年12月28日18时0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参与竞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2017年12月22日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项目竞价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对本单位举办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进行竞价采购,请符合要求且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视同为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

    一、合格竞价供应商范围

    竞价单位应为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名录内(物业服务)供应商,本次竞价拟选定1家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1.所有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当满足竞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报价不存在可选择报价。

    三、服务要求

    竞价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服务)不能低于本竞价文件和行业管理的要求。具体服务需求见《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竞价需求》附件1。

    四、参与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竞价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

    2.竞价现场参加人员包括:

    (1)竞价小组(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超过2人);

    五、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竞价规则如下:(参考附件5)

    七、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货物(服务)。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按本文件要求的时间为采购单位提供货物(服务)的,取消其海淀区竞价采购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

    附件1

    项目竞价方案要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按照学校发布的项目清单进行有效报价。本项目服务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保洁涉及面积约为17248平方米。参与单位必须为政府采购入围单位,现场报价需提供证明文件。


    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名称

    最少人数

    1

    项目主管

    1

    2

    保洁主管

    1

    3

    保洁领班

    1

    4

    保洁员

    12

    5

    保安班长

    1

    6

    保安员

    7

    7

    合计

    23


    涉及费用明细




    序号

    名称

    数 量

    合价

    1

    人员费用

    2018年度(12个月)


    2

    保洁材料费用

    2018年度(12个月)


    3

    企业管理费

    2018年度(12个月)


    4

    利润

    2018年度(12个月)


    5

    税金及附加

    2018年度(12个月)


    6

    总价




    附件2

    参与竞价采购报名回执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我单位确定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特此回函确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

    附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017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竞价时,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万柳南校区保安、保洁、物业项目)的竞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17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附件4

    竞价承诺书

    我方作为项目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本项目竞价采购时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项目竞价承诺,遵守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按照《海淀区政府集中采购竞价工作(试点)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程序参与竞价活动。

    二、报价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在竞价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保证货物(服务)质量,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并接受采购人和海淀区财政局组织的货物(服务)质量抽检。

    三、不与其他竞价人、采购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恶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排挤其他竞价人,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出卖、出租资质,不将竞价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五、我方认真履行成交结果,按竞价文件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相关货物(服务)。

    六、竞价成交后不按竞价承诺提供货物(服务)的,接受终止我方海淀区竞价采购资格等处理。

    我方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

    承诺方全称(公章):

    承诺方代表(签字):










    附件5

    竞价采购工作规则


    一、竞价工作流程

    1.本次竞价拟选定1家供应商。

    2.本次竞价分为三轮,竞价小组在竞价开始前,为每个供应商提供三轮报价所需的《竞价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在《报价表》上填写报价并签字,《报价表》内容不得涂改,如供应商填写错误的,应向竞价小组申请空白表格,重新进行填写。

    每轮竞价结束后,竞价小组人员收集每个供应商填写的本轮次《报价表》,并公布参与竞价的全部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可根据报价中的最低价格调整其报价,参与下一轮竞价,且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必须低于上一轮报价,每一轮报价之间给予各供应商2分钟时间决定报价。

    三轮竞价结束后,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选择多家供应商的,按照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可根据报价中的最低价格调整其报价,参与下一轮竞价,且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必须低于自身上一轮报价,每轮竞价应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五分钟。

    三轮竞价结束后,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采购人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宣布。

    4.三轮竞价结束前,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出竞价,三轮竞价结束后,供应商不得退出。

    5.竞价过程中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供应商退出等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竞价过程中有供应商退出,继续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采购人最初确定的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应先询问未退出竞价的供应商是否继续报价:

    A.继续报价:报价必须低于自身最后一轮报价,报价与上轮次报价相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B.不再报价:上轮次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三轮报价结束后,如出现大于采购人选择数量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是最低价的情况,首先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应协商是否继续进行报价:

    A.同意继续报价:报价必须低于自身最后一轮报价,三轮报价中任何一轮,最低价者中标;

    三轮结束后,如仍出现大于采购人选择数量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最低价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并当场宣布选择结果。

    报价过程中有供应商退出的情况,按第5条(1)处理。

    B.不同意继续报价:由采购人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并当场宣布选择结果。

    C.供应商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采购人选择是否继续竞价或者在定点供应商中重新自行选择供应商。不同意继续报价的供应商可退出竞价。

    6.采购人选择多家供应商的,也按上述规则进行竞价,最终按照价格从低到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二、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应当满足竞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并对其报价承担法律责任。

    2. 与竞价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竞价现场,参加竞价的每家供应商人数应不超过2人。

    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宣布竞价采购结果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不按竞价承诺提供货物(服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于竞价规定时间开始前到达指定竞价场地,如未能在竞价工作开始前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项目竞价。

    2.竞价工作结束后,将于现场确认竞价结果是否有效,并公布入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