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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纳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赣华纳政采字2017-TH06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25 11:13:15|作者:清洁吧

江西华纳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赣华纳政采字2017-TH06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华纳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赣华纳政采字2017-TH06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华纳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项目编号:赣华纳政采字2017-TH06号

2、招标项目名称: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3、招标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4、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三年

5、投标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6)、物业管理企业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物业管理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三年内没有违法、悔约记录;

(8)、管理该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物业管理师证原件押证在采购人处,中标后如非该人管理本项目,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9)、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设备设施维修技术力量做支撑;

6、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在2018年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001452500052500164。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30整,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30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9、泰和县行政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约47423.79㎡,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每年270万元。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7年1月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将不予回应。

11、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招标人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2、获取标书时间及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今日起至2018年1 月16日北京时间晚上24:00(开标当日北京时间凌晨0:00)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2018年1月17日9:30前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展示。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2018年1月17日9:30 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叁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4、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支付陆万元整(60000.00元)给采购代理。

15、采购人联系方式:杜春光13576876668

采购人联系地址:泰和县嘉禾大道行政中心大楼西附楼2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伟 18879620807



江西华纳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