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RXJC-20171225-2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和预算金额:
1、因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现对位于仪征市化工园区中央大道南扬州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要求人员配置,服务质量符合或高于本文件的要求。
2、服务期限:2018年度(一年)。
3、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将组织供应商集中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参加集中现场勘察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踏勘时,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否则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集中现场踏勘地点:扬州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仪征市化工园区中央大道南园区消防队)。
集中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01月02日下午2:00-下午2:30(过时不候)
联系人:赵志鹏 联系电话:18752749853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以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下列材料(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样式)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zx/dtxw/201307/bb668282cff142a89b5fe93a543450e8.shtml:
(1)★磋商响应函
(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5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名泽园10号楼202室)
磋商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名泽园10号楼202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肖梅娟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05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名泽园10号楼202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二)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信息:
联 系 人:肖梅娟
联系电话:13665242022 0514-82101606
联系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名泽园10号楼2楼
(三)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信息:
账 户 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 号:1108020909100123170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志鹏 联系电话:18752749853
联系地点:扬州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仪征市化工园区中央大道南园区消防队)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 号:110802090910012317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01月05日 上午 9 :3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01月0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0514-8210160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下午17:00,《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