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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7-12-26 13:45:36|作者:清洁吧

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JXJZ2017-Z073

(三)项目预算价:1400万元/年

(四)招标范围:

1、负责承包全县范围内23个乡镇的农村道路清扫保洁,以保洁为主,清扫为辅。本标准所称农村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道路路面、路肩、绿化带、公路交通标志、区域分界标志、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垃圾收集容器等相关公共设施以及两侧可视50米范围。村道两侧路肩的生活垃圾、抛洒丢弃的纸屑、塑料袋、包装盒、果壳、砖头石块、水沟及村庄内家前屋后的生活垃圾、铲除人畜粪便、泥巴、杂草等;省道、县道、镇区域范围内主干道沿线及沟渠杂草及漂浮物的清理。

2、部分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以及污染清洗、机械清扫保洁作业;

3、环卫设施的清抹和清洗作业等。

4、负责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自行运到垃圾收集容器中等工作。

5、负责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做好县、镇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五)服务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清洗清洁行业一级资质或者环卫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环卫行业保洁服务一级资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四)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五)投标企业须在永新县城市管理局开具证明,证明其已对项目相关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方可参与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竞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吉安市政府采购网;3.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缴纳28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永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投标保证金交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可按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

账户:14072101040007931

3.投标费用

(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场地费;

4.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将于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10:00时 (北京时间) ;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企业须安排人员携带 CA 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企业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合格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四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永新县湘赣大道62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汪先生 18979649293

采购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永新县宏城电子商务园

联系人及电话: 何先生18279818999 贺女士1897966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