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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2017-12-26 15:44:39|作者:清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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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ACJ442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公告

     “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4421 )答疑公告如下: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中的第1条项目经理具有“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

    答:可以,修改为: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中的第1条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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