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09:12:28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22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就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保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第一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现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232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保洁服务
三、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1)主校区:教学楼走廊、楼梯、卫生间、阶梯教室、二楼会议室、室内休息平台(含一楼)、楼前台阶;实训楼走廊、楼梯、卫生间、一楼休息平台;行政楼会议室(两间)、培训教室(两间)、走廊、楼梯、卫生间、一楼大厅、楼前台阶(含绿地及台阶下黄色场坝)、楼后空地、门厅屋面;学生宿舍楼(三栋)走廊、楼梯、卫生间、一楼大厅、院内休息平台、楼前台阶、女生宿舍楼后及西头场地;塑胶运动场;垃圾房(含垃圾箱表面清洁);室内羽毛球场(含楼梯)。2)张家村校区:教学楼走廊、楼梯、卫生间、楼前休息平台;校园道路;汽训场地(含校门外道路)等保洁区域。
2、服务地点: 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采购内容:校园保洁服务。
4、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费最高限价:12.5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提供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拟派的专职保洁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4人,管理人员1人;(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人员健康证)
4、外地公司在鹤应有办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租赁合同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询价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项目名称、包号)。
供应商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1月2日上午10:00至10:30,逾时恕不受理。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
(2)询价公告第四款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电话)
(3)响应文件(单独按要求密封)。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上午10:30,逾时恕不受理。响应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供应商应于2018年1月2日上午10: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 326
2、凡未按本询价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供应商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8),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送(原件)到交易中心备案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 0718—5290619
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王老师 0718—5282765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