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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7 11:08:31|作者:清洁吧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CG-AQSS-2017-085;


(二)项目名称: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说明 

(一) 项目概况:安徽宿松县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位于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内,共22栋楼,总用地面积6.5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46967.76㎡。其中包括14栋厂房,建筑面积77174.8㎡;2栋综合体办公楼,建筑面积50248㎡(地上)、8358㎡(地下);4栋公租房,建筑面积14319㎡;2栋廉租房,建筑面积5064.96㎡;公建162㎡。


(二) 服务内容:对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器企业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对房屋、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包括房屋、电梯维保、道路、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消防维保、公共照明、备用电源、化粪池、沟渠(含干渠,以下相同)、自行车棚、停车场(含地下)、车辆秩序的管理等]、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清洁管理(含将生活垃圾转运至指定垃圾中转房)、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路灯管理、水电费用的收取、配合采购人收取租金、公共部分的水电费、特约服务及物业接管验收等。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1


保洁


1、二栋综合体办公楼楼内的公共区域和地下停车场保洁;


2、四栋公租房、二栋廉租房楼内的公共区域保洁;


3、十四栋厂房楼内的公共区域保洁;


4、钓鱼台干渠以北(含干渠,以下相同),蒋圩路以东,宏业路以西,北五路以南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含该三条路路面)的保洁。


2


安保


1、范围: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内(钓鱼台干渠以北,蒋圩路以东,宏业路以西,北五路以南范围内)


2、要求:须聘请保安人员提供安保服务,全天候24小时安保(值班、巡查、秩序维护等)。


3


水电


配电房(含备用)、强电(含各专变,由采购人负责维护部份)及公共区域照明、水电费用的收取、给排(含消防)水及管网维护和维修,公共部分的水电费。


4


弱电


综合体内智能化系统、控制系统,公共区域的安防系统等日常维护。


5


消防


喷淋及烟感系统、泵房、消防控制室等日常维护确保年检合格。


6


电梯


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所有电梯的日常维护及检测。


7


绿化


钓鱼台干渠以北,蒋圩路以东,宏业路以西,北五路以南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管护。


8


设备


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雨、污水井,化粪池,消防门等)。


9


其他


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区域范围内其它需要服务事项。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使用人缴纳的物业费。


(四) 服务期限:1+X。


(五) 付款方式:已使用的面积的由中标人按月向使用人收取,未使用面积由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每月15日前采购人和使用人向中标人按考核成绩支付上一月份的物业费用,考核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按合同价全额支付物业费;考核分值在80分(含)-90分的,按合同价的90%支付物业费;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的,按合同价的80%支付物业费)。


(六) 单项最高控制价:

































序号


名称


单价(元/平方*月)


1


已使用厂房


0.45


2


未使用厂房


0.3


3


已使用综合体办公楼(地上)


1.5


4


未使用综合体办公楼(地上)


1.0


5


已使用公租房、廉租房


0.2


6


未使用公租房、廉租房


0.1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物业管理内容;


(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50000㎡(含)以上的物业管理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投标时,提供原件);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 11 月 14 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无第(1)、(3)、(4)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须在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1692901021000019658003269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 20 日至2017年 10 月 30 日,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 10 月 20 日至2017年 11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2、网上注册。供应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才能办理网上报名。请各供应商(供应商)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注:已注册成为会员的单位不需再注册,但单位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更新)。


3、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的供应商(供应商),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项目招标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弃标联系电话:0556-787023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松县经济开发区


电 话: 15056668810


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3楼


电 话:0556-7832849 13866010556


联系人:胡工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