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大业-YZ2017-0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的委托,就其“物业管理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Z2017-032
项目概况: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物业规模:建筑面积合计约2.2万平方米(不含架空层)。
项目预算: 78.4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管理、房屋本体管理与维修养护、公共设备管理、立体停车场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等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物业管理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服务进场时间:预计为2018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为招标人发出的进场时间通知书为准)。
服务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个证件提供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 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3)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报名费: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零叁拾贰元整(14032元),与2017年12月26日17:00点前
到账,须从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到帐(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的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应将资审要求的原件和其它资审证明材料,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开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布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肆仟零叁拾贰元整(通知代理机构将保证金转入业主账户),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八、付款方式:本次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收取,分一年支付(12个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采购方签署付款凭证,每月10日拨款,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采购方才予以支付给中标方。(本项目分一年付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宜春市袁州区治安机动大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95-3558906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佳13006271287
报名联系人:黄蓉0795-3919705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十、 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0795-3587943。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