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05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投标人应具有物业经营范围。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2、招标编号:SHXM-17-20171226-28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PZFCG2017-183)3、预算编号:17-17-15764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要求见“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招标需求”。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取1次招标3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7、采购预算金额:905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0500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28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08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28 18:00:00至2018-01-08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8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8-01-18 10: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巷居路289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邮编:201703邮编:201799联系人:韩梦迪联系人:谢常梁电话:021-59754995电话:021-59732489传真:021-69750995传真:021-59729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