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受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大院和镇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3-201712-2320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政府大院和镇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89,01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或东莞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或东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登记证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29日 至 2018年01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69-820715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吕嘉明 | 联系电话:0769-825221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
联系人:张嘉欣 | 联系电话:0769-82071518 |
传真:0769-87505083 | 邮编:52369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
联系人:邓致佳 | 联系电话:0769-87753448 |
传真:0769-87753448 | 邮编:523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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