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至县二曲街道城中村、社区道路清扫保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2017-12-29 16:52:45|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二曲街道城中村、社区道路清扫保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二曲街道城中村、社区道路清扫保洁招标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FYZB-ZC-2017-115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地 址:周至县二曲镇联系方式:13909223777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联系方式:029-89565176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城中村街巷道路357条,面积约58.6?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预算:110万元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性质:财政拨款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相关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有2年以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验;(提供近三年类似合同)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招标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在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九、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18年 1月18日下午2:00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2:00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监督机构:周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29-87113948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29-87113948/1520243327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账 号:61001730012052521358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