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2017636批准,现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洁、运送护工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7]-1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采购预算服务期1医院保洁、运送护工等采购一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约人民币460万元/年3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4、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7]-120(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账 号:20100014691382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0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监督开标的权利)。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jag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建平 联系电话:0572-2290517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月华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 真:0572-2606700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
附件:20171219招文-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洁、运送护工等服务采购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