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两年)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30 13:59:03|作者:清洁吧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两年)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两年)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2-148117-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两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9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服务年限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年)

付款方式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后勤社会化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1年合同)

政府采购

139.5万元/年

采购人按每月考评实际得分计算当月的服务费。采购人于下一个月的10号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个月服务费的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则顺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月2日 至 2018年01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市政府办公楼2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市政府办公楼2号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市政府办公楼2号楼首层开标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 月 2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3-378012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63-33030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远市市政府办公楼2号楼
联系人:林华德联系电话:0763-3780183
传真:0763-3780137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涛西二街1号
联系人:罗志强联系电话:0763-3303002
传真:0763-3303039邮编:511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