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物业管理采购(KWGZ5J2017258(重)) 竞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竞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批准,现就采购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物业管理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物业管理采购
二、项目编号:KWGZ5J2017258(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244200.00元)。
六、采购项目基本概况:负责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七、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竞标人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马梅艳 电话:0772-4232229 传真:0772-4232226。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竞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原件备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代办邮寄版)。【注:竞标人若已经办理了 三证合一 的,则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九、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8年1月4日17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帐号:223712010100706853,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十、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1月5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递交,由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签收。逾期不受理。
十一、截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截标,由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四、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
联系人:门柳生 联系电话:0772-6407170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423222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13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